(3)什么是实际电度制
对于用电量比高压电B更大的用户,基于以往实际用电量(最大功率)确定了协议功率,而对于用量较小的高压电A,也逐渐开始采用这一计费方式。这就是实际电度制。
高压电力A合同(协议功率51~500KW及以下)的协议功率,以前是由受变电设备的容量(KVA)乘以压缩比计算得出。例如,如果变电站变压器总容量为350KVA,则以该容量乘以压缩比(350×0.5)+45=220KW,可确定协议功率,无论使用状态如何,该值始终是作为基本电费的对应计费功率。
但是,随着变电站二次侧(200V)功率因数改善,用电量超过协议功率,因此开始采用电度电费制度计费。这意味着协议功率是由用电状态所确定,与受变电设备的容量无关。
具体而言,如【图1】所示,每个月的协议功率是基于最大需求电度表测量出的当月最大需求功率,以及过去11个月内的最大需求功率,二者取其高。
电量表是记录当月的累计电量(KWh),而最大需求功率表则是记录时刻都在发生变化的功率(KW)的最大需求功率(数分钟),当出现超过过去最大值的功率需求时,就会立即更新记录。
对此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呢?如果在工厂经营过程中对此疏忽大意,会导致过大的电费支出。例如,如果有一天接到一个大订单,那么在制定生产计划时就必须将功耗考虑在内。因此必须每天掌握各道表面处理工序的耗电量。为了实现这一点,需要使用指令表,不仅可以测量需求功率,还可以对其进行监控,在即将超过设定值时发出警报。